近日,《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若干舉措》)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
5月10日,在安徽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安徽省醫保局副局長汪和平介紹,2018年以來,安徽省通過完善城鄉統一的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實施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等,持續降低群眾就醫費用負擔,參保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得到較好滿足。但隨着改革的縱深推進,醫保制度托底保障功能不足、困難群體認定標準及程序不明確、高額醫療費用監測預警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逐步凸顯,仍有大病、重病患者反映負擔較重。
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新聞發佈會,安徽省委宣傳部新聞發佈處處長汪曄宇(左)主持發佈會,省醫保局副局長汪和平介紹有關情況(孫軍/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安徽省醫保局牽頭起草了《若干舉措》,徵求國家醫保局、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和社會各界意見,經省政府第175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後,於4月28日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正式印發。
據介紹,《若干舉措》共分為六部分內容、十七條舉措。上述文件明確救助對象分類,將救助對象統一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6類,細化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對高額醫療費用分類監測預警作出制度安排。
同時,《若干舉措》對救助費用範圍作了界定。堅持救助基本,聚焦解決救助對象基本醫療需求,明確醫療救助費用範圍是:救助對象在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或按規定轉診(急診、搶救除外)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費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門診費用。未按規定轉診的異地就醫費用原則上不納入救助範圍。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範圍有效銜接。
新聞發佈會現場(孫軍/攝)
細化三重保障政策
《若干舉措》細化三重保障政策,一是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實行分類資助。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80—90%定額資助,對返貧致貧人口給予70—80%定額資助,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給予50%定額資助。二是發揮醫保主體保障功能。明確救助對象統一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醫保待遇,大病保險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傾斜支付。三是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實施分類救助和傾斜救助。拓寬社會綜合救助渠道,發展壯大慈善救助、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等。
安徽省醫保局副局長汪和平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孫軍/攝)
此外,《若干舉措》優化經辦服務程序。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直接獲得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獲得救助。動態新增加的參保救助對象也可依申請追溯救助。推進醫療救助業務的「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嚴格救助基金監管。(記者 柏永 孫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