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印發《深圳市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基於當前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考慮,充分銜接國家、廣東省最新要求並借鑑地方政策制定實施經驗做法,在部門摸底調查、轄區先行先試政策梳理、專家諮詢、重點企業意見徵集等基礎上,圍繞「一個主線」,緊扣「兩個聚焦」,做好「三個突出」,提出一系列激發企業綠色活力、服務經濟穩定增長的措施。
「一個主線」:以優質生態環境服務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兩個關鍵」:聚焦精準服務企業需求,聚焦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個突出」:突出優化服務幫助,助力項目落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突出精準紓難解困,全力保障企業穩定生產;突出用好用足各項政策,激發經濟穩定增長的內生動力。
《若干措施》結合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聚焦企業「痛點」、「難點」、「堵點」,在六個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
其中,在持續增強服務效能方面,主動服務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優化「綠色通道」環評審批,試點開展「打捆」環評審批。全面推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依法簡化或豁免項目環評。有力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全面落實審批服務「一網通辦」制度。
在優化創新執法監管方面,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實行首違不罰和輕微不罰制度。
在多措並舉助企解難方面,深入企業開展技術幫扶,積極主動對接企業需求。加強企業政策法規服務,引導企業開展環保合規體系建設。
在發展壯大環保產業方面,加快環保產業發展,鼓勵企業加強生態環境技術創新,推動先進技術應用,推進環保裝備產業化。
在協同推進減污降碳方面,重點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推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措施。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政策保障,深入推進氣候投融資工作,助力推動「雙碳」工作落實。
在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方面,加大企業治污支持力度,積極組織企業申報中央、省、市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儲備庫,將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納入市生態環境專項資金資助範圍,對符合條件的發電機組、非道路移動機械、鍋爐等污染治理項目予以補貼等。
作為綜合改革試點,《若干措施》在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方面有多項創新政策舉措。如在全國首先全面推行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簡化項目審批,降低審批成本,加速重大項目落地。以正面清單和信用評價為依據,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在全國率先探索推行「承諾+修訂、一次辦完」信用修復機制。在全國首創重點企業「觀察哨」模式,聘請企業作為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推廣、政策實施等工作「體驗師」等。(記者 羅國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