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哈爾濱市企業和投資服務局副局長劉向英出席並介紹於6月28日印發施行的《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背景、目的、主要內容及特點。該《政策措施》旨在激發企業潛力、釋放市場活力,以總部經濟為重點,加快優質企業資源集聚,培育壯大一批總部企業,推動哈市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
符合工作實際及城市發展定位需求
劉向英表示,從上級政策看,2022年3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對總部企業認定條件、支持政策、職責分工和財政支出方式等做出明確規定。為強化對省政策的配套與補位支持,完善招商政策配套體系,亟須結合哈市產業特點細化具體措施,加快出台符合本市實際的總部經濟發展政策,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哈爾濱市企業和投資服務局副局長劉向英
劉向英稱,近年來,全國大部分省會城市先後出台了市本級支持總部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從前期調研數據結果看,目前哈市存量企業中有一定規模的百強企業、央企二級以上子公司、境內外上市公司以及發展較快的瞪羚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具備發展總部經濟的基礎,亟須鞏固存量做大增量做足新量,推動哈市經濟高質量全面轉型發展,增強城市的競爭力、輻射力和帶動作用。
19條政策措施 加快總部經濟發展
《政策措施》包括總則、支持政策、管理監督、附則等四部分內容,共19條。
第一章為總則,共2條,主要明確了總部經濟的認定條件、認定標準。
第二章為支持政策,共7條,包括落戶獎勵、規模增長獎勵、品牌建設獎勵、能級提升獎勵、辦公用房補助、支持投資重大項目、政府「一站式」服務等方面政策。
第三章為管理監督,共8條,主要明確了政策實施的各項監督管理相關細節和要求,包括政策實施和管理部門職責要求、企業經營時間限制,建立年度複查及動態調整機制,明確企業應履行的相關承諾和協議及省、市、區三級獎勵資金分配比例等內容。
第四章為附則,共2條,主要明確了政策解釋權及執行期限,對本政策執行期結束後,有關政策條款未執行完畢的情況加以說明。
呈三大特點 扶持力度加大
廣泛借鑑先進地區政策,設置差異化認定標準。參照深圳、西安、成都等絕大多數城市做法,設定總部企業和成長型總部企業兩種認定標準。一是在總部企業認定方面,除與省政策保持一致,設定「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認定標準外,同時增加了百強企業、央企及其投資的二級以上子公司、境內外上市公司、與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有重大支撐帶動作用的企業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的認定條款。主要考慮到,該類總部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強,應作為哈市重點招引的目標企業。二是成長型總部企業認定方面,為加快培育壯大一批後備企業,支持高附加值企業加快發展,認定標準方面降低主營業務收入要求,提升關鍵指標門檻(主營業務收入佔比、增速、研發經費投入佔比等)。
擴大總部企業認定範圍,新引進和存量總部企業均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從前期調研數據結果看,國內其他城市均以本地存量企業為認定主要來源,新引進企業佔比極小。為鞏固和發展哈市存量優質企業,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本《政策措施》除落戶獎勵及租用辦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各項支持政策新引進和存量企業均可享受。
與《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機銜接、遞進補位,加大總部企業政策扶持力度。本《政策措施》主要框架是基於省總部經濟政策修改完善的,為進一步增強政策吸引力,本《政策措施》與《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機結合,在做好省政策資金配套同時,部分條款在省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獎勵支持力度,形成了推動總部經濟發展的「組合拳」,突顯哈爾濱市總部經濟政策優勢及哈市發展總部經濟的決心和力度。(記者 張曉磊)
頂圖:發佈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