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大連自貿片區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在大連海關所屬金普海關的監管下,針對新能源電池企業推出「塑料周轉箱循環使用監管新模式」。該模式下,企業可循環使用用於危險貨物包裝的塑料周轉箱,包裝成本大幅縮減,僅片區一家企業一年就節省費用高達4700餘萬元。
鋰電池屬於危險貨物。按照現有管理規定,海關部門不能重複出具危險貨物包裝性能證書。因此在出口運輸鋰電池時,用來包裝的塑料周轉箱只能使用一次,這不僅增加了企業的包裝成本,還會產生大量塑料廢棄物,與綠色環保的理念背道而馳。
針對這一共性問題,大連自貿片區與海關部門組成工作專班,對新能源電池出口包裝箱循環使用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制定了「出口鋰電池危險貨物包裝箱循環使用檢驗方案」,推出「企業自檢+逐批檢驗+抽查檢驗」塑料周轉箱循環使用監管新模式。
在新模式下,用於包裝鋰電池的塑料周轉箱每次返回國內經企業自檢合格後,海關部門將按照新箱同等要求再次檢驗,並簽發有效期6個月的性能證書。在有效期內,該批塑料箱可以再次用於鋰電池危險貨物包裝,超期後,經復檢合格還可再次循環使用。
「之前我們公司出口日本的鋰電池使用塑料箱均為一次性使用,每次出口僅包裝箱費用就超過100萬元。而在新監管模式下,檢驗合格的包裝箱可以循環使用。對於企業來說,除第一次需採購外,之後包裝成本幾乎『零增加』。」大連泰星能源有限公司經理藤黎紅說。
為了確保每一個包裝箱都符合安全標準,海關專家還指導企業建立倉庫管理系統,企業可以「一箱一碼」查詢每一個循環箱的身份信息和使用狀態。同時,海關採用視頻監控系統全方位在線監管,密切跟蹤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新能源電池海外市場需求不斷釋放,國內企業緊抓機遇擴大產品出口。據海關統計,2022年,僅大連自貿片區出口車用新能源鋰電池就達15億元,同比增長83%。2023年前三季度,片區累計出口車用新能源鋰電池25.8億元,同比增長130%;在新監管模式下,已有14萬個塑料周轉箱投入循環使用,其中約1萬個已經是第3次循環使用。僅大連泰星能源有限公司一家企業一年節省塑料周轉箱採購費用就達4700餘萬元。(王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