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江西 > 中华大地

1月1日起,新修訂的《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

2023-12-29
来源:香港商報網

    11月27日,記者從貫徹實施《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訂)》新聞通氣會上獲知——新修訂的《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微信图片_20231229005906.jpg

    據悉,修訂後的條例共七章四十九條,沿用了原條例的基本體例,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綜合治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作了較全面規範。

    登記管理方面,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免費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方便業務辦理,新條例實施後,辦理電動自行車變更、轉移、補領、註銷等登記業務,可以到南昌市任意一個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逐步推行電動自行車數字化號牌。

    通行管理方面,明確騎乘人員須佩戴安全頭盔,完善了駕駛安全。要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子設備。對不按照規定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者實施故意遮擋、汙損、折翻號牌等影響號牌識別的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十元罰款。明確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的,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禁止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橋等區域通行。明確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減速避讓的規定。

    在停放管理方面,《條例》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投入,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狀況科學規劃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采取措施推動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區配套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新建公共場所、公共建築、居民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和標準,配套規劃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此外,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居民住宅區內違法停放和充電行為的處置也作了明確規定。(彭倩玉)

[责任编辑:郭昕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