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在福州召開。省委副書記羅東川介紹了福建省《實施意見》的重大意義、主要考慮及特色亮點。
據介紹,福建制定《實施意見》,就是要全面系統落實中央《意見》精神,增強主體意識、落實主體責任、發揮主體作用,強化探新路、作示範的高度自覺,聚焦融合發展所需、臺胞台企所盼,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在服從服務全國大局中展現新時代新作為,努力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示範。
在《實施意見》制定過程中,充分回應兩岸同胞和社會各界對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要「建設什麼」「示範什麼」的新期待,提出要圍繞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經濟融合、情感融合三個示範樣板和構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來推進,目標是:到2025年,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形成一批階段性標誌性成果;在未來更長一段時期內,福建全域基本建成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聚焦臺胞的參與和共建共用。在《實施意見》制定過程中,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注重徵求在閩臺胞意見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拓寬明晰臺胞參與示範區建設的管道途徑,進一步構建理順彙聚各方面資源力量的制度保障,把示範區建設過程中的難點堵點進一步打通破解,把有利於臺胞台企的事辦好辦實,創造更好條件讓更多臺胞台企參與和融入高品質發展,在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中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月27日,福建已經發佈了15條政策措施,也得到了各方面的關注,產生了良好的反響。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實施意見》聚焦融合發展所需、福建工作實際、臺胞台企所盼,認真對照中央《意見》內容作出制度性安排,對具體工作措施直接推進落地,完善政策框架體系,切實把中央的「規劃圖」變為「施工圖」。
《實施意見》突出可操作、能落地,著眼臺胞願意來、留得住、融得進、發展好。在臺胞交通出行、便利支付、購房置業、醫保社保等方面作出同等待遇政策安排;在參訪交流、求學研習、就業創業、社會參與、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等方面強化政策支持,引導更多臺胞融入福建;在暢通來閩通道、優化營商環境、拓展發展路徑、促進轉型升級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機遇。
《實施意見》凸顯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域中的獨特地位和作用,在促進情感融合方面,充分發揮祖地文化影響,全力推動閩台民間基層交流交往;在推進全域融合方面,重點支持福州、廈門發揮區位優勢,構建「同城生活圈」。要加快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落實平潭新一輪發展規劃,推動其他地區找准定位,因時因地制宜,協同推進對台融合;在全域推進方面,福建9市1區83個縣市區都有任務來推動兩岸的融合。在探索融合新路方面,積極爭取更多中央事權的創新政策在閩落地實施,梳理全省各地先行先試工作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性舉措,打造彰顯福建對台獨特優勢的交流活動品牌體系。(張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