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第三大內存晶片廠美光科技已與位於福建晉江的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達成了全球和解協議。至此,長達6年的美光科技、福建晉華晶片存儲訴訟大戰最終落下帷幕,這意味着中美兩個大國在晶片科技領域的劇烈對抗或將有所緩和。
12月24日,美光科技發言人在一份媒體電郵聲明中稱,已與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兩家公司將在全球範圍內各自撤銷對對方的起訴,結束雙方之間的所有訴訟。但美光科技發言人拒絕透露更多細節,對和解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條件也保持緘默。
回顧整個事件的起因及過程,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成立了DRAM晶片製造企業福建晉華電子。具體是由福建晉華出資,委託聯電開發 DRAM 相關技術。
2017年9月,美光在台灣控告台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商業秘密,涉嫌將美光DRAM技術泄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之後,在外方壓力下,台聯電撤出了福建晉華項目。
2017年12月,美國存儲晶片巨頭美光科技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聯華電子與福建晉華,稱聯華電子通過美光台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晶片的關鍵技術,並交由福建晉華。
2018年1月,聯電向福州市人民法院遞狀,控告美光在DRAM及固態硬盤(SSD)等存儲產品涉嫌侵害聯電大陸公司專利,導致美光科技26種晶片產品在中國遭到臨時禁售。
2018年1月,福建晉華就美光一系列在華銷售的產品侵權,對美光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索賠1.96億元。
2018年7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餘款Crucial英睿達品牌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晶片,並刪除其網站中關於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連結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2018年10月30日,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即日起對晉華實施出口管制。
2018年11月1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晉華集成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起訴書中還指出涉案三名台灣男子,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王永銘,三人全都曾任職美光,並疑似在轉加入聯電時竊取美光技術。
2020年6月,台中地院對於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台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台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台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台幣。
2020年10月,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繳納6000萬美元的罰金後,相關指控撤銷。
2021年11月26日,聯電與美光達成全球範圍內的和解協議,雙方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起的訴訟,同時聯電向美光一次性支付一筆金額保密的和解金,未來雙方將共同創造合作機會。
如今,時隔兩年之後,美光與福建晉華也正式達成全球和解,意味着美光發起的這場存儲大戰正式落幕。(田琴 呂斯達)
頂圖:圖為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