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區域屬全體業主共有,但仍有小區業主以私搭亂建的形式將其「私有化」。近期,布吉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居民反映,德興社區某小區三單元三樓正在進行違建。執法人員前往現場看到,該單元01戶型後側正在實施牆體建設。墻體高約2.5米,位於小區三樓公共平台區域,系新舊磚牆相結合,圈佔面積約20平方米。
經執法人員調查了解,現場的舊牆體是小區三單元301原業主在十五年前圈佔小區公共區域建設,曾在牆體頂部覆蓋了彩鋼瓦,用於獨立雜物間。現業主在今年購買了該處房產,一併承接了該處雜物間,並對房產實施整體裝修,擬將雜物間與住房之間用磚牆相連,擴大房屋使用面積。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業主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當事業主進行耐心教育,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其認識到私搭亂建的危害。當事業主當即同意配合執法人員拆除雜物間及新增的磚牆。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住宅小區的公共平台,大多是消防安全疏散區域,通常用於緊急避險。任何人員都不得圍閉封堵,或改變設計功能挪作他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記者 李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