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同居男女2019年替友人照顧一名未滿2歲的女嬰,期間兩人多次虐打女嬰,包括對女嬰施以體罰、掌摑、藤條責打,甚至用鐵狗鏈將女嬰獨自鎖在家中。直至同年6月,約 22 個月大的女嬰昏迷送院,最終因頭部受傷不治。
兩人今天(15日)於高院原訟庭承認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法官決定把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聽取求情及判刑,候判期間2人須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為女子柯靜雯(無業、36歲)及男子蕭國偉(地盤工人、33歲)。控罪指2人於2019年1月至6月20日,在洪水橋田廈路新生村的住所,身為對涉案女嬰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她,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據控方透露,兩人過往均有與本案不相關的案底,男被告過往亦有毒癮。
案情指,兩被告為同居情侶,並育有3名子女。自2018年4月起,女被告的一位女友人間中會把其女兒(即死者)及兒子交給女被告照顧。被告的8歲長女,曾目擊女被告用藤條打死者四肢,及用手掌摑死者臉部,且更曾以鐵製狗帶綁著死者腰部,將死者獨留家中。女被告長女亦見過男被告多次掌摑死者的臉。
女被告稱,死者母親自2019年4月把死者交給她照顧後,至出事當日都沒有再出現。2019 年 5 月,女嬰胞兄獲政府安排照顧而毋須兩被告照顧,女嬰則斷續由兩被告照顧。
2019年6月19日,兩被告與死者等兒童外出食粥,回家後被告發現死者狀似不適,懷疑她被粥內的豬骨骾喉,遂於20日凌晨帶她到屯門醫院求醫。死者其後不治,經檢驗後死因為頭部受傷。醫生及後發現當時22個月大的死者體重過輕,只有8公斤,並患有高鉀血症,全身上下共有34處新傷及36處舊傷痕。2名被告其後被捕。
兩被告在被捕初時,均否認有虐打過死者,但其後都承認曾掌摑及以藤條打死者。女被告稱,自己外出時用金屬狗鍊綑綁女嬰,是因為獨留兒童在家十分危險。男被告則稱自己掌摑女嬰的「力度適中」,又稱自己最後一次掌摑女嬰時已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