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於昨日(19日)進行代號「披星」的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686號一單位。
行動中,警員共拘捕34人,當中一名42歲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被捕;另外20名本地男子、7名本地女子及6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27至72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當中3人亦干犯「外出時未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其中一名47歲姓姚男子因欠交罰款被法庭通緝。
行動中,警員共檢獲約67.1克海洛英、31克冰毒、13粒藍精靈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毒品總市值約13萬元。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表示, 犯罪分子所經營的毒窟位於民居附近,衛生情況非常惡劣,並對附近民居造成極大滋擾。警方會繼續進行相關的執法行動,壓制類似非法活動,提升區內治安。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行動中警方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