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0日)大會,審議有關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草案。大會以37票贊成、2票棄權,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劏房業主須與租客簽訂租約、 為租客提供4年租住權保障,並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而政府提出將續租加租上限,收緊至10%的修正案亦獲通過。
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條例意在規管劏房租約,以保障低收入及議價能力薄弱的租戶,現時深水埗區劏房不斷增加,情況令人慘不忍睹,劏房戶居住環境差劣,影響其他住戶,消防安全和衞生問題亦令人關注,修例後可為租戶提供保障,他促請政府搜集更多數據後,兩年後訂立起始租金,並盡快提供30萬個公屋單位以及增加更多過渡性房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政府一直關心劏房的情況,除了低收入人士需要承擔高昂的租金,更要面對不少不合理條款,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政府認為有需要實施劏房戶的管規。
會議上有議員關注今後的籌備工作。陳帆回應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現正籌備增聘及調派人員,按不同的職責分配工作,其中例如處理查詢租賃通知書及調查個案,為此進行員工培訓,透過電視、電台、網頁宣傳等方式宣傳新的規管制度,並為多項內容議訂界線調查及執法行動措施,令公眾了解新的規管制度,設立部門熱線處理市民的查詢,制定表格及收集規管租賃的租金資料,將今後租金資料放發,因應劏房有不少少數族裔居住,當局將會籌備有關少數族裔專用的宣傳刊物,讓他們了解相關法規。(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