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道,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21日決定,任命葉建春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理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
當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在南昌召開。會議決定接受易煉紅辭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的請求,並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公開資料顯示,葉建春,男,漢族,福建周寧人,1965年7月出生,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參加工作,華東水利學院水利水電建築工程專業本科畢業,河海大學水文學及水資源專業工學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葉建春自1984年8月起在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規劃處工作,1991年4月起先後任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副處長、處長、院長助理,1999年9月任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副院長,2003年12月任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院長、黨委副書記,2005年6月任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16年6月任水利部財務司司長,2017年2月至2021年2月任水利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秘書長,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兼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21年2月,葉建春調任江西省委副書記;2021年10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江西省政府黨組書記、江西省代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