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網民稱婚假太短年輕人沒空結婚#這一話題衝上熱搜第三引發廣泛關注。官方回應並帶來好消息!關於婚假、產假,多地也有調整!
11月18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國家規定婚假為3天,國家正在對婚假制度進行調整,將適時發布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職工舉辦婚禮和蜜月旅遊。
據悉,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在「晚婚假」被廢除前,我國《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規定: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
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據媒體此前報道,對於「另給予路程假」的情況,早在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侯玉雯就注意到,「路程假沒有具體規定,難以得到保障」。侯玉雯認為,我國地域廣闊,自改革開放以來,婚姻半徑越來越寬廣,從跨鄉鎮,到跨縣市、跨省,甚至出現了不少跨國婚姻。
「這種現象很普遍,也導致了異地嫁娶增多。」侯玉雯表示,一些異地嫁娶在路途上用的時間都要3天,廢除「晚婚假」後,國家法定的3天婚假已不適應實際需要,建議國家將法定婚假延長至7天。
關於婚假、產假,多地有調整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多地已經公布了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長產假和陪產假、增設「育兒假」等措施。
婚假
江西增加婚假15天(達到18天),安徽是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0天。
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表決稿)》。《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獎勵與社會保障方面,上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育兒假
江西、四川和貴州均規定,子女3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兒假。
黑龍江明確設立育兒假,規定用人單位每年給予3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各10日育兒假,假期工資照發。
山西規定的每年育兒假天數更多,「符合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15日的育兒假。」其中,符合條例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可以分別每月發放不低於200元的嬰幼兒保教費。
產假
江蘇對產假和陪產假有了一些調整,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不少於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不少於15天。
近日,安徽明確,對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表決稿)》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護理假。
江西明確規定,產假增加30天(達到188天),男性陪產假增加15天(共30天)。
吉林對產假和陪產假天數不做具體規定,僅明確「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護理假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頂圖: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