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紀委監委發布:日前,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市公安局數據處原黨委書記、處長沈與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沈與辛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入黨入警初心,沉湎於他人吹吹捧捧,醉心於聲色犬馬,追求享樂主義和拜金主義,混淆公權和私利界限,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行為底線徹底失守,精神缺鈣,道德淪喪,對黨的事業和公安隊伍形象造成嚴重損害,對政法系統政治生態造成惡劣影響。
沈與辛違反政治紀律,串供,銷毀、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活動與出行服務,大肆收禮;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境外購房和裸官事實;違反廉潔紀律,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違反工作紀律,公器私用;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頻繁出入娛樂場所,飲用高檔酒水,接受異性有償陪侍;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賂。
沈與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沈與辛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