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25日)表示,一名25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一間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該名男子其後被發現在今年4月30於香港國際機場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地址作檢疫地點。
衞生署提醒,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20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