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先驅報》等韓媒報道,韓國法院今日(26日)對養父母虐童致死的「鄭仁案」作出二審宣判,將原本對女嬰鄭仁養母的無期徒刑審判改為35年有期徒刑,並維持了下級法院對鄭仁養父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據當地媒體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表示,鄭仁養母確實謀殺了其養女,但在裁決中指,「很難找到客觀的證據來證明對其終身監禁的裁決是合理的」,並續指鄭仁養母並沒有「計劃」謀殺鄭仁,也沒有試圖隱瞞其虐待行為的證據。另外,法庭還考慮到,鄭仁養母在鄭仁去世當天有將其帶到醫院救治。
除35年有期徒刑外,上訴法院命令鄭仁養母須完成200小時虐待兒童治療計劃,並禁止她在與兒童相關的組織工作 10 年。
2020年2月,一對夫婦在收養了8個月大的女嬰鄭仁之後,在2020年6月至10月期間對其實行虐待,女嬰不幸在16個月大時死亡。她去世時,被發現全身多處骨折且內臟受損。今年1月,韓國SBS電視台曝光這起虐童致死案後,引發全民公憤。韓國國會隨後通過「鄭仁法」,對虐待兒童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據了解,今年4月14日,韓國檢方建議判處鄭仁養母死刑,判處鄭仁養父7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檢方指出,從已經掌握的證據來看,被告人對養女的健康和安全毫不關心,持續虐待導致養女健康惡化後,仍沒有讓孩子就醫。法醫和屍檢醫生認定,被告人在養女腹部遭嚴重毆打受傷的情況下,又一次用腳踩踏養女的肚子,使其遭到致命傷,屬於間接故意殺人罪。
5月14日,「鄭仁案」一審宣判,鄭仁養母被判無期徒刑,養父被判5年有期徒刑,鄭仁養母隨後提出上訴,稱處罰過重。(圖源《韓國先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