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日)起,市民進入食肆等處所,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政府昨日(8日)向相關社福及服務機構發放豁免證明書式樣,如屬第三類豁免人士如無家者等,要隨身攜帶證明文件,以此進入處所時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掃碼,使用「填紙仔」方式代替。
食物及衞生局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已授權4間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為有需要的無家者發出認可證明書,讓他們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替代使用「安心出行」。
據報道,獲授權的機構包括聖雅各福群會、救世軍、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和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食衞局已向上述機構發出授權信及認可證明書樣本。
食衛局向機構發信指,授權機構為有需要的露宿者發出認可證明書,並指因為強制使用「安心出行」的措施將在今日生效,希望服務機構盡可能在此之前發出證明信。政府要求機構保存發出證明書的編號和認可人士姓名,在12月31日向食衛局上報數量。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薛錦屏表示,社協歡迎豁免無家者進入相關處所時強制使用「安心出行」,認為一些看似較年輕但沒有智能電話的人士,亦可獲發無家者證明。不過他就估計仍會有部分人未能證明自己是無家者,亦有部分人不想被他人知道自己是無家者,部分則屬於不願意求助的隱蔽無家者。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機構服務個案中有約100人對智能手機有迫切需要,今起即開始處理派發審核證明書,料一周內處理完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