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8日)拘捕4名男女,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群組,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散播煽動他人刑事毀壞,並呼籲杯葛立法會選舉和反對使用「安心出行」。警方表示,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今日(9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近日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上設立群組,呼籲反對政府加強使用「安心出行」,鼓吹市民不要接種疫苗,又煽動市民在11月20日和12月9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所謂的「三罷」行動,鼓吹使用暴力大肆破壞。譚威信指,有關行為涉嫌干犯「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
譚威信續指,警方同時發現有人在該群組和其他網上途徑,呼籲他人以不同手段杯葛12月19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經情報收集和深入調查後,昨日分別在黃大仙、屯門、西貢和灣仔拘捕2男2女(29至42歲),包括群組管理員,還檢獲9部手機和一部電腦。
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2)條,任何人如被裁定煽惑他人干犯某一種罪行,即可判處該罪行的最高刑罰,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最高刑罰分別監禁5年和10年。(記者 區天海)
頂圖:譚威信警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