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涉於前年11月在天水圍參與非法集結,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案中聚集人數雖少,被告亦非領導角色,惟控罪嚴重,案發時正值修例風波高峰期,集結涉及以雜物堵路,被告蒙面掩飾身份,增加公眾爆發衝突的風險,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多過更生,沒有減刑因素下判兩人入獄3個月。
被告分別為劉勇(27歲,侍應)及譚芷澄(27歲,文員)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天水圍輕鐵翠湖站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