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公布雲南省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範圍的公告》,明確了雲南省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範圍。
通知明確,從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進出雲南省騰冲市、金平縣、河口縣、麻栗坡縣、馬關縣、富寧縣、江城縣、孟連縣、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芒市、盈江縣、隴川縣、瑞麗市、瀘水市、鎮康縣、耿馬縣、滄源縣等19個縣(市)行政區域的跨省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
詳情如下:
一、全省各地要嚴格執行跨省旅遊經營活動管理「熔斷」機制,督促當地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立即暫停經營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跨省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
二、從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進出我省騰冲市、金平縣、河口縣、麻栗坡縣、馬關縣、富寧縣、江城縣、孟連縣、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芒市、盈江縣、隴川縣、瑞麗市、瀘水市、鎮康縣、耿馬縣、滄源縣等19個縣(市)行政區域的跨省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其他邊境縣也要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多渠道收集預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應急響應的及時性,評估疫情傳播風險,動態調整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文旅行業疫情傳播風險。
三、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要全面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定期組織導遊等一線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落實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飲、遊覽、購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關注旅遊限流、風險提示等信息,合理規劃旅遊線路,控制旅遊團隊規模,及時準確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填報旅遊團隊信息。
四、各地要深刻認識做好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旅遊團隊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導督促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從嚴從緊、從細從實做好招徠、組織、接待等環節防控措施,將本通知要求和 (文旅發電[2021]334號)文件精神一併貫徹落實。(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