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女文員及17歲男生前年製作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兩人今(17日)早於區域法院各承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後展開了「紐頓研訊」。控方指,傳單中煽動港人「建軍」,必然意指暴力手段。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押後研訊裁決及判刑至1月31日下午,以待索取男生一系列報告,並拒絕女文員保釋候判申請,期間2人須還押候判。
案情指,45歲女文員曹雪芯及17歲中五男學生黃俊偉,在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11日,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控方指,涉案傳單涉及「港獨」內容,包含「香港要建國」和「建立軍隊」等字眼,數量龐大,曾在去年10月及12月於旺角和灣仔一帶派發。
對曹雪芯犯案時有否意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控辯雙方今日在庭上展開「紐頓研訊」(Newton Hearing)。控方指,應循脈絡理解傳單,傳單內容提到要「獨立建國」,煽動港人「建立軍隊」,加上黃俊偉承認傳單上「黑洋紫荊染紅」代表「沾血」設計,故唯一推論應為煽動人使用暴力。(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