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月20日發布:1月19日至2月15日(農曆臘月十七至正月十五),暫停「限外」措施,期間允許所有非深號牌小型載客汽車在深圳全市全時段通行。2月16日起,恢復原定限外措施。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暫停限外措施針對對象為非深圳號牌小型載客汽車,所有載貨汽車仍要遵守深圳市相關限行規定。暫停限外措施的時限至2月15日,即2月16日起恢復原定限外措施,請市民記錄好相應時間,避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