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留意由今日(10日)起生效,有關收緊社交距離措施的新指示,特別是適用於D類運作模式食肆的「疫苗通行證」規定。
港府於2月8日公布,因應本港新冠疫情發展,將收緊社交距離措施。港府2月24日將實施「疫苗通行證」措施。除兩類人士外,所有適用處所的員工、顧客和使用者均須符合新冠疫苗接種的要求才可入內。
「疫苗通行證」在全面於其他場所實施之前,會由今日起率先在D類食肆實行。除非因醫學原因獲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否則12歲或以上人士進入D類食肆前必須已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
●試行階段(2月10日起):D類食肆試行安排,12歲或以上人士須最少打1針
●第1階段(2月24日起):所有適用處所開始實行,12歲或以上人士須最少打1針
●第2階段(4月底):18歲或以上人士須最少打2針;12至17歲青少年最少打1針
●最後階段(6月底):18歲或以上人士如已打第2針超過9個月,須打第3針;12至17歲青少年如已打第1針超過6個月,須打第2針
獲豁免人士:
●12歲以下兒童
●經醫生證明因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須持豁免證明書)
除食肆和表列處所外,「疫苗通行證」措施亦會在政府和公營機構辦公室,以及政府資助處所(如學校、大學、社署轄下日間中心等)實施。
另外,根據最新指示,由今日起至2月23日,所有餐飲業務須在每天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有關業務的場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堂食),受影響場所將可繼續以外賣及外送方式售賣或供應食物及/或飲品。餐飲業務負責人亦須於食肆入口處張貼告示,提醒顧客不應於食肆毗連的地方進食或飲用飲品。
B及C類運作模式營運的食肆,每枱人數上限為兩人。D類食肆每枱最多4人,全部都必須已接種至少一劑疫苗。以B、C及D類運作模式營運的食肆顧客數目上限分別為食肆容量上限的50%、75%及100%。所有食肆均不得舉行宴會。
至於涉及場所運作的員工,所有C類及D類運作模式的食肆的員工,除非因醫學原因獲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否則須分別已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及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故此食環署發言人強烈呼籲以B及C類運作模式營運的餐飲業務負責人盡快安排員工接種疫苗,以便到了2月24日,當「疫苗通行證」全面實施時能符合有關規定,繼續經營業務。
根據指示,食肆內亦禁止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以及暫停卡拉OK及麻將天九耍樂活動等。其他就餐飲業務的規定及限制則繼續維持,包括離開餐桌時不得飲食並必須佩戴口罩;所有顧客(只購買外賣的顧客除外)必須在進入場所前利用其手機/其他流動裝置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桌子與桌子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以及場所須為進入場所的人士量度體溫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
另一方面,酒吧或酒館須關閉,表列場所包括浴室、公眾娛樂場所、夜店或夜總會、卡拉OK場所及泳池等,則必須停止營業。
政府辦網上研討會講解操作
此外,政府今日下午3時會舉行網上研討會,講解使用和檢查手機「疫苗通行證」的技術操作。場所負責人可登入以下網址參加研討會,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https://emsd-gov-hk.zoom.us/j/96821103972?pwd=aENaSDc0NGV2QWdpN3d0TElTRythUT09
研討會片段亦會上載至「同心抗疫」專題網站(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網頁(https://www.ogcio.gov.hk/tc)及食環署專題網頁(https://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html)。
食環署將向食肆負責人發信講解有關新安排,亦將更新其相關專題網頁(包括就D類運作模式須填寫申報表格的人士類別及有關的申報表格範本),並提醒他們須嚴格遵從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市民亦須遵守食肆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頂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