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荔枝視頻日前消息,2019年,江蘇昆山的曾女士在一家4S店花1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了一輛二手的雷克薩斯牌汽車,後因急需用錢,準備將該車出售時卻被告知,該車曾發生過重大事故,市場價值約為8萬元。隨後,曾女士將4S店告到法院。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二手車交易中,二手車經營者負有調查、檢查車輛的車況、性能、是否發生過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並向消費者如實、完整告知的義務,該4S店已構成對曾女士的欺詐,最終判決被告退還曾女士購車款134350元並賠償403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