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合資格人士可獲發放一筆過10000元資助。計劃在下周三開始接受申請,為期3星期,審批結果會以手機短訊及電郵通知,預計大部分合資格人士可於提交申請後3至4星期收到資助。
申請人必須為自去年12月底第五波疫情開始以來失業,及現職工作處所受社交距離措施限制,因而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的人士。相關工作處所包括防疫規例下須要關閉的表列處所或經營受限制的餐飲業務處所,全職或兼職僱員及自僱人士亦可申請。申請人月入一般介乎2700元至30000元,提交申請時已失業至少連續30日。如申請人未能提供失業或被解僱證明,可填寫個人申述書。
當局列明,部分人不具備申請資格,包括因轉工或退休而主動離職、在申請當日仍有一份或多於一份有薪工作、提交申請時為綜援受助人,以及已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指定措施。
為防止濫用,政府代理人會以抽查方式,在發放資助後進行覆核,若申請人作出虛假陳述,政府有權拒絕申請,亦可取回已發放資助,並可能面對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