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劇內地媒體報道,孫遠良出生於1955年3月,遼寧省建平縣人。
在遼寧大學外語系俄語專業畢業後,他去往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辦公室,1982年回到遼寧省之後在家鄉工作了近40年。
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孫遠良歷任朝陽市委常委、秘書長,朝陽市委副書記,遼陽市委副書記,遼陽市市長,遼陽市委書記等職。
2010年10月,孫遠良調任遼寧省政協,擔任黨組成員,省政協辦公廳主任、機關黨組書記,2011年任遼寧省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遼寧省委統戰部部長兼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
2013年1月,孫遠良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兼任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
2015年5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施行。其中第九條規定,省級黨委統戰部部長一般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市、縣兩級黨委統戰部部長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具備條件的,可以擔任同級黨委統戰部副部長。
此後,各省份由省級政協副主席兼任的省級黨委統戰部部長,逐漸卸任統戰職務。
2016年10月,孫遠良卸任省委統戰部部長,2018年1月他卸任了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的職務。
至此番被查,67歲的孫遠良已經退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