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徐德義今日(21日)在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表示,政府修例容許收回具感染風險動物,執行時會根據證據決定。
徐德義指,法律是基於保障公共衛生而制定,當確實發生廣泛動物傳人,有感染群組出現,政府才會執行法例。
徐德義續指,政府會檢討上次收回倉鼠行動,研究制定預案,令市民在交出動物時更安心。
多名議員指收到寵物飼主表示關注法例。民建聯葛佩帆指,不少主人視寵物為家庭成員,政府應交代有無高風險動物名單及接收寵物後如何處理。經民聯梁美芬要求,政府盡快制定相關情況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