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特區報報道,深圳市醫療保障局20日消息指,為有效應對當前疫情形勢變化,進一步提升「早發現」能力,根據上級部署,深圳市已於近日下調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檢測價格。其中,核酸單人單檢價格降至最高28元/人份(人民幣,下同);核酸多人混檢降至最高6元/人份;抗原檢測不得超過15元/人份。
藥店自購抗原試劑可用醫保
在核酸檢測方面,新型冠狀病毒RNA測定(單樣檢測)項目價格降至20元/人份,檢測服務費+試劑費用由最高40元/人份降至最高28元/人份。新型冠狀病毒RNA測定(混合檢測)項目價格由最高8元/人份降至最高6元/人份,不區分混合檢測比例,檢測價格含檢測服務費+試劑費用。
對於抗原檢測,在醫療機構接受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費價格由最高15元/人份降至最高5元/人份,檢測服務及試劑費用總和不得超過15元/人份。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試劑並自測,參保人可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
兩種治療用藥臨時納入醫保
除了新冠病毒檢測價格下調,新冠治療用藥醫保支付範圍也有新動態。國家醫保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涉及藥品的醫保基金支付及採購做出調整:方案新增藥品臨時性納入本省份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做好新增藥品掛網工作,對於尚未掛網的藥品,允許醫療機構先在線下採購應急使用;對於新增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由醫療機構按照企業與有關部門溝通一致的價格採購,醫保部門按規定做好支付。對於調出方案且不在基本醫保目錄內藥品,應在最新版診療方案發布之日起停止醫保支付。(新華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