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今日(21日)公布逐步放寬親友探訪安排,將於4月25日至5月8日期間實施新措施,還押及定罪在囚人士分別每星期及每月可接受兩次親友探訪,訪客須於探訪當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
懲教署指出,在新措施下,還押在囚人士每星期只可接受兩次親友探訪,每次只限一名訪客;定罪在囚人士每月只可接受兩次親友探訪,每次只限兩名訪客;訪客須於探訪當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在到達懲教院所後經「健康申報表」申報有關測試結果;除獲豁免人士外,訪客須根據政府發出的「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出示相應疫苗接種記錄,及/或相關康復或感染證明以作「疫苗通行證」之用,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登記,方可獲准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
懲教署續指,所有確診在囚人士或其密切接觸群組,必須接受隔離治療及觀察,不能接受探訪,但可獲准接收認可交來物品一次。懲教署提醒,已登記本署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者,可透過應用程式查詢在囚人士是否可以接受探訪;訪客亦可預早致電相關院所的更生事務組或探訪室,或懲教署熱線2511 3511向職員查詢在囚人士的探訪狀況。
懲教署表示,署方過去數周採取各項抗疫措施,包括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減少院所內人流接觸,並隔離確診在囚人士及其密切接觸群組,成功遏止新冠病毒在懲教院所內繼續傳播。現時在囚人士確診個案由高峰期(2月28日至3月6日)的每天平均超過140人,回落至過去7天的每天平均約5人。約有90名確診在囚人士正接受隔離和治療,累計約3410名在囚人士康復。
懲教署強調,署方將繼續維持有限度的公事探訪安排,其間訪客必須透過「公事探訪電子預約服務」進行預約申請並收到確認,以及遵從上述第三及第四條的安排,方可獲准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