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昨日(5日)晚上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元朗安寧路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
行動中拘捕姓盧(45歲)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2男3女(43至61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同時涉嫌違反限聚令被票控。
圖為被捕男女及行動中檢獲的證物
警員檢獲3張電動麻雀枱、6副麻雀、15張椅子及5200元賭款。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