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於前日(4日)舉行會議,恢復辯論二讀《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通過草案後,一名女子突然在公眾席叫囂。其後保安上前制止並將該名女子送離觀眾席。涉案女子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早(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女子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錄取證人口供。另外被告在庭上報稱受傷,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將案件押後至明天(7日)在觀塘法院再訊,並下令將被告送院驗傷,期間她交由警方看管。
被告鄭敏娜63歲,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2022年5月4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2樓公眾席,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在立法會會議廳進行二讀辯論《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叫囂及亂拋雜物,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及於同日同地襲擊游健麗。
據悉,控方向裁判官提出,為被告索取2份精神醫生報告,並申請在案件押後期間,將被告還押小欖。惟裁判官考慮到被告過往行為,認為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住院治療需要或不適合答辯,加上被告拒絕索取精神報告,故拒絕控方申請。被告其後向法庭申請保釋,並在庭上報稱自己受傷,更表示有迫切驗傷需要,嚴官遂將案件押後,並為被告安排救護車。(網絡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