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典型案件。據介紹,江蘇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增強司法服務保障的主動性、創新性,服務保障對外開放大局,着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與江蘇開放型水平高相適應
江蘇省高院相關人士表示,江蘇是全國經濟大省,江蘇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也體現了與江蘇開放型經濟水平高相適應的特點:案件類型多樣、新類型案件不斷湧現、案件當事人地域分布廣。
江蘇法院涉外涉港台商事案件涉及的案由包括金融借款糾紛、外商投資企業糾紛、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等數十種,涵蓋了跨境貿易、投資、金融等多個領域。涉外商事糾紛類型和所涉領域的多樣性表明江蘇對外開放的領域越來越廣。隨着外商投資法實施,請求確認股東身份、股權轉讓糾紛案件不斷增多。
隨着實行高水平的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金融領域的開放、創新日益活躍,國際銀團貸款、信用證、獨立保函、股權回購、企業估值調整協議等新型案件不斷增多,而且整體訴訟標的金額較高。
隨着江蘇加速建設具有世界集聚力的東西雙向開放樞紐,江蘇與世界各國和各地區的經貿投資往來更加密切,江蘇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當事人地域分布也更加廣泛。隨着「一帶一路」建設的深入推進,涉外案件當事人既有來自傳統貿易對象國家和地區的,涉「一帶一路」沿線的東南亞國家、非洲國家的案件也有明顯增長。
保障對外開放大局 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據介紹,江蘇省法院出台服務保障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紀要,蘇州中院、泰州中院結合當地開放型經濟發展實際,出台保障本地區對外開放的具體舉措。江蘇自貿試驗區掛牌成立以來,南京、蘇州、連雲港法院分別立足所轄片區功能定位,出台服務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具體措施,有效回應司法關切和需求。省法院與省台辦共同印發進一步加強涉台糾紛化解工作的意見,推動完善涉台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江蘇法院正確適用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法律,準確查明和適用外國法,發揮裁判規則的指引作用,引導市場主體在涉外交易中加強與國際規則對接。貫徹對中外當事人依法平等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有效維護司法主權,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及時、有效的司法救濟。
此外,江蘇法院還不斷加強涉外審判組織建設,健全涉外審判工作機制。2019年初,省法院成立民四庭,歸口辦理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司法審查、國際司法協助等案件,有效加強對全省法院涉外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2020年11月,經最高法院批准,蘇州成立全國首家地方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助力蘇州將法治打造成營商環境的最硬內核。2021年,南京、連雲港片區自貿試驗區法庭相繼成立,着力優化自貿試驗區法治環境。2020年,省法院建立江蘇法院外國法查明專家庫,邀請國內外30多位法律專家擔任外國法查明專家,提升查明和適用外國法的能力。蘇州國際商事法庭成立專家委員會,聘請14位國際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等領域的法律專家擔任委員,並通過專家在多起案件中有效查明和適用埃塞俄比亞、香港等地法律。蘇州國際商事法庭還建立涉外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調解機制,聘任16位國際貿易投資領域的專業人士作為中立評調員,為糾紛處理方案提供專業評估意見,促進糾紛靈活高效、實質性化解。
江蘇省高院相關人士表示,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涵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主要類型,涉及國際貨物買賣、外商投資企業、信用證、國際司法協助和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等各個領域,是擴大對外開放中常見的糾紛類型,案件所涉的法律問題均具有很強的代表性。這些典型案例對於統一裁判標準、完善國際商事規則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也可以為企業從事國際貿易和投資,防範法律風險,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有益的啟示和參考。(杜林 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