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大批「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和你shop」非法集結,隨後演變成暴動,涉案3名男女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今日(31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0至44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暴動罪的嚴重性不可單憑被告的個人行為而定,亦要考慮從旁協助的人期間的作為。就本案而言,暴動顯然屬有預謀,「示威者」在源禾路堵路,數分鐘內已令繁忙的交通癱瘓,亦有人淋潑腐蝕性液體。法官表明不接納辯方的求情理由,指在奉行法治的社會,被告應透過合法渠道表達意見,不能以為勢所迫為藉口,他們之所以會被檢控,是因為選擇了錯誤方法。
法官續指,3名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才稱感到後悔是「口惠而不實」,分別因案而令前途受損是咎由自取。考慮3人熱心公益的減刑因素,終判陳樂怡入獄41個月;周錦威兩罪入獄44個月;黃溢霖入獄40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陳樂怡(26歲,銷售市場主任)、周錦威(25歲,工程師)及黃溢霖(45歲,地產經紀),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源禾路好運中心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周錦威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鎚子、一把鉗及一把螺絲刀,及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58483林佩武。(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