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港發生多宗工人從建築地盤樓層孔洞墮下的致命意外,勞工處指高度關注已加強執法,並敦促持份者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同類意外發生,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8日)表示,連同昨天發生的意外,近期發生了數宗工人從建築地盤樓層孔洞墮下的致命意外,情況令人關注。至目前為止,調查發現有關意外主要涉及樓層孔洞沒有加以有效防護,當中包括沒有安裝護欄、沒有把孔洞覆蓋或沒有以構造良好的覆蓋物遮蓋等。
勞工處指,正加緊巡查興建中的多層式樓宇及樓宇拆卸地盤,會針對孔洞是否得到妥善圍封作出巡查。勞工處會在沒有事先警告的情況下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並提出檢控。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B條規定,建築地盤的承建商須防止任何人從2米高或以上的樓層孔洞墮下。承辦商應在孔洞邊緣安裝護欄、屏障、底護板及圍欄或將該孔洞以覆蓋物遮蓋。孔洞邊緣須設有高及中護欄,高護欄的高度應在900至1150毫米之間;中護欄的高度則應在450毫米至600毫米之間,而底護板高度不得低於200毫米。若以覆蓋物遮蓋孔洞,其構造須能防止人、物料及物品墮下,及須以粗體字清晰地標明,以顯示其用途,或穩固地固定於孔洞上。若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此外,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的一般責任條款,東主有責任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違例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勞工處將於下星期與業界會面,敦促相關持份者採取有效防止意外措施,並遵守關於樓層孔洞的安全要求。勞工處亦呼籲地盤的工友,若發現工作地點有不安全孔洞的情況,可致電勞工處投訴熱線2542 2172或經網上職安健投訴平台通知該處,以便盡快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