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去年3月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為順利落實該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日前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機電工程署代表視察曾出現群組感染個案的一間屯門食肆及一間中環酒吧,了解在事發後有關處所負責人聘請的合資格通風承辦商就其通風系統所採取的改善措施。
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教授表示,第599F章指示中關於換氣量規定經過約一年的實踐後已在今年2月底邁向另一階段,即若在今年2月24日或以前仍未能完成在食環署指定網頁登記其處所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6次或已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的資料,有關餐飲處所必須關閉,直至完成有關登記並獲食環署確認其登記有效。
源教授又指,在過去接近一年半,食環署及工作小組一直向餐飲處所負責人作出多次勸喻及提醒,亦提供了技術指引。他們須確保在其處所開放營業期間持續妥善開啓、運作、維修及保養其與鮮風有關的通風系統及空氣淨化設備。違者除須承擔刑責外,有關處所亦須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堂食,並限制每枱人數上限不多於2人,為期14天。政府部門會與小組繼續留意疫情發展、各地在疫情期間針對室內通風的要求、有關傳染病學專家的意見等,作出考量及提出相應建議。
他續續,香港近期每日新增個案從3000宗水平逐步上升,餐飲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切不可掉以輕心,以免像外地般出現較大規模感染而有機會對醫療系統帶來壓力。各餐飲業務處所負責人應認真檢視其處所通風系統,以確保其有效運作,有足夠鮮風供應並可平均覆蓋座位間的各個位置。如有需要,餐飲處所負責人應尋求專業人士(包括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通風承建商))的協助。酒吧更要做好人流管理,不進行表演或跳舞等活動,顧客要先做快速測試及飲食後戴上口罩。
工作小組再次呼籲餐飲業界、其他界別及市民繼續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包括現行有關處所內的通風換氣及其恒常保持良好系統運作要求,以加強保障個人及公眾健康。此外,接種新冠疫苗是本港防疫抗疫策略十分重要的一環,工作小組亦鼓勵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為自己及大眾健康着想,盡早接種疫苗。(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