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兼職補習老師涉於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將3幅放在路旁的國旗扯下,並扔進垃圾桶,早前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旗罪罪成,今日(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出,涉案國旗不屬於被告,從行車紀錄儀顯示,他將國旗從旗桿拔下,再扔進垃圾桶,行為反映被告態度輕蔑及惡意,有關因素顯得被告罪責嚴重,即使被告沒有案底,判處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莫官又指,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沒有減刑空間,加上自撰的求情信只稱從今以後會明白和尊重國旗的重要性,並未承認罪責,悔意流於表面。
控罪指,被告彭子健於2021年7月1日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3幅五星旗。(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