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任並移民的前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在審理修例風波黑暴案中備受爭議,他於2021年審理的兩宗暴動案中「放生」14名被告。律政司認為沈小民在法律上出錯,及後以案件呈述(case stated)方式,就其中13人的無罪裁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然而,當中9人經已離港,律政司無法向9人送達上訴通知書,昨日(17日)向上訴庭索取指示。上訴庭指部分被告可能刻意迴避接收上訴通知書,法庭將委任一名「法庭之友」,就法律條文的詮釋提供意見。
律政司提出上訴的案件涉及兩宗暴動案,首案涉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有6人同被控串謀參與暴動等罪,沈小民裁定6人全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其中5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據悉,入境紀錄顯示該5人均已離港。
另一宗案件源於2019年8月31日灣仔衝突,8人被控暴動罪。沈小民裁定社工陳虹秀表證不成立,再裁定其餘7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8人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據悉,當中4人已離港。
上訴庭指示律政司將法律陳辭存檔法庭,預料約於4個月後開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