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銜新時代使命破壁攻堅——寫在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發布兩周年之際

銜新時代使命破壁攻堅——寫在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發布兩周年之際

責任編輯:趙桐曲 2022-10-11 10:00:25 來源:讀特客戶端

 今年8月31日,紅土深圳安居REIT(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成為全國首批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之一。

 依法依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REITs試點,是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的任務之一。早在去年6月,全國首批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項目公布,其中就有三分之一項目來自深圳。

 改革試點,深圳始終先行一步。

 時間回到兩年前的今天,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公布。

 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是新時代推動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關鍵一招,也是創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兩年來,從中央到廣東省到深圳市層層推進,深圳舉全市之力破壁攻堅,與時俱進全面深化改革。截至目前,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40條授權事項全面落地,示範引領作用充分顯現。

 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突破成勢

 今年3月,深圳首宗二三產業混合用地掛牌成交,突破了現有單宗土地供應模式。

 在此之前,城市往往根據居住、工作、交通、遊憩等功能區,實行單一的用地類型出讓。深圳此宗試點地塊為混合用地「捆綁」出讓,在片區尺度下均衡配置產業、商業、宿舍、酒店,以及產業發展和生產生活所需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實現生產、生活、休閒一體化。

 土地是發展之基。對於寸土寸金的深圳來說,如何最大限度用好每一塊土地,事關城市未來可持續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有助於深圳構建利益更平衡、配置更精準、調節更靈活的空間資源配置機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匹配契合的空間資源供給方式。

 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深圳堅持以改革為先導,向改革要動力。

 《實施方案》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

 兩年來,深圳用足用好關鍵一招,積極推動一批重要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順利下放:首批授權清單調整行政法規事項落地,國家發展改革委高位支持深圳放寬六大領域市場准入,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權、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審發權、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分站設立和撤銷權等權限陸續下放到位。

 聚焦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科技創新體制等重點領域,深圳持續發力、突破成勢:深圳證券交易所恢復主板發行功能,主板與中小板合併正式實施;赴香港發行50億元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實行非競爭性、競爭性雙軌制科研投入機制,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

 隨着各項改革舉措落地,一批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難點難題迎刃而解,為城市發展打開了新空間。

 創造型引領型改革取得重要進展

 今年初,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六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深圳法院有3個案例入選。其中,深圳中院審理的「小米科技公司訴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通過準確查明認定電子商務中的侵權獲利,判決全額支持小米科技公司3000萬元的訴請。

 對於知識產權保護,舉證難、賠償低、周期長曾是審判中存在的「三難」問題。此前,不少企業常常是「贏了官司輸了錢」,維權熱情備受打擊。

 《實施方案》明確要求深圳打造保護知識產權標桿城市,開展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試點,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為此,深圳率先將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納入特區立法,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6種知識產權侵權情形可從重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深圳中院制定出台《關於知識產權民事侵權糾紛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指導意見》,創新性地細化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四項具體操作規則」。如今,深圳越來越成為權利人解決知識產權爭議的「優選地」。

 改革,是深圳的標誌性名片,這裏曾創造了1000多項改革的「全國第一」。邁入改革「深水區」,深圳初心未改、本色依舊,敢闖敢試、敢為人先,不斷探路破冰。

 《實施方案》公布兩年來,深圳在諸多領域實現了「全國領先」:率先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率先實施生態保護「三線一單」管控體系,率先制定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評價標準,引進境外資金投資國內氣候項目……

 聚焦《實施方案》提出的任務要求,深圳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護航改革向「深水區」挺進,先後出台了超過十部首創性地方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率先為個人破產制度破冰;《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率先以立法形式固定財政對基礎研究的投入;《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是國內首部關於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也是新興領域的突破性立法。

 可複製可推廣制度成果加快形成

 9月30日,深圳啟動編制第一批次《深圳市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這將是國內首部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

 個人破產制度是成熟市場經濟環境應有的救濟退出機制。《實施方案》要求深圳「推進破產制度和機制的綜合配套改革,試行破產預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產制度」。

 自試點個人破產制度以來,深圳積極構建「法院裁判、機構管理、管理人執行、公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破產辦理體系,成立全國首家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上線「深破繭」個人破產辦理平台,發布全國首個規範個人破產申請指引,先後辦結一批在全國全省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為健全國家統一破產制度和辦理體系提供經驗。

 去年7月,國家發改委發文推廣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經濟特區47條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學習借鑑。在促進誠信市場主體「經濟再生」方面,就包括了高規格設立全國首家專門破產法庭,以地方立法突破率先構建個人破產制度,設立獨立運作的破產事務管理署,運用全國首個個人破產信息化綜合應用系統等做法。

 從先行先試到先行示範,深圳矢志不移為全國改革發展探路先行。

 「深圳經濟特區要扛起責任,牢牢把握正確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重大制度創新成果。」

 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殷殷囑託,深圳緊緊抓住綜合改革試點的契機,用好用足綜合授權賦予的廣闊空間,推動改革顯示度、貢獻度不斷提高,努力實現更多制度創新成果在全國範圍複製推廣。(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林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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