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3日)呼籲市民馬上停用兩款水銀含量超標的美白潤膚霜。海關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兩宗涉及病人使用該兩款美白潤膚霜後水銀中毒個案,測試證實其中一款美白潤膚霜所含水銀成分達百萬分之21213。根據相關化妝品衞生標準,該款美白潤膚霜的水銀含量超出標準上限的21213倍,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
此外,海關亦發現兩款美白潤膚霜的包裝上只附有英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沒有相關中文警告或警誡字句,涉嫌違反《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
海關今日派員到4間位於中環和荃灣的相關零售店舖進行調查,並於其中一間店舖檢取12盒該兩款美白潤膚霜,並拘捕一名54歲女負責人,她目前正被扣留調查。據悉,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圖為涉事兩款美白潤膚霜。
海關已向涉案零售店舖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該店舖繼續出售該兩款美白潤膚霜。海關將對相關的美白潤膚霜作出測試。除搜查涉案零售店舖外,海關人員亦到各區進行巡查,暫沒有再發現該兩款產品出售。
根據醫學專家意見,長期接觸水銀會損害神經系統及腎臟,病徵包括手震、焦躁、失眠、記憶力衰退、注意力難以集中、聽力和視力下降及味覺現變化等。嚴重者可引致腎衰竭。
海關提醒僱主,如發現家中的外籍女傭曾購買該兩款美白潤膚霜,應提醒她們立即停止使用。
海關同時提醒商戶,須遵從《條例》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條例》,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一向致力打擊售賣不合符《條例》消費品的活動,如果發現涉嫌違反《條例》規定的情況,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