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3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兩張強制檢疫令,每張強制檢疫令分別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於2022年4月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兩項違反《規例》,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共被罰款5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截至今日,共有26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