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智庫研究員 吳家俊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10月19日發表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當中創新及科技政策涵蓋面廣,長中短期計劃兼備,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透露本年底推出的新一批綠色債券將以代幣化方式發行,預料金融科技將愈來愈普及。由於科技日新月異,港府要警惕新科技產品的出現會帶出新監管問題,元宇宙、互聯網3.0時代的速度,法律往往難以同步,但未雨綢繆是必須的。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金融科技的法規,未必瞬時緊貼到位,但亦不容落後於競爭對手。
金融科技離不開要談虛擬資產和數字資產、加密貨幣、NFT等產品帶出的監管議題,例如一幅古畫被製成NFT出售,之後發現古畫是贗品,買家有何保障?用品牌名車二次創作改頭換面,製作NFT,設計者侵權嗎?從本港財金官員在2014年時對虛擬資產表態非獲法律保障資產,到2018年證監會首次就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台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只見寸進。幸好近年港府已見積極趕上,2021年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已推出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發牌的諮詢,政府在10月底發表了《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在本月初舉行的金融科技周亦有專題研討。相信港府已意識到監管數字資產的緊要性,因為除了金融發展之餘,監管數字資產同樣影響國家安全,可以想像恐怖組織或清洗黑錢組織一旦發現本港在數字資產規管出現缺口,市場傳聞相關組織經常利用數字資產和加密貨幣交易,屆時恐本港成為國際非法組織交易的主場,將影響社會安全。
國家安全概念廣泛,經濟安全和社會安全是其中兩環,兩方面的穩定對國家的進步不言而喻,本港要挺身面對數字資產議題,制定應對方法。當局考慮監管方案,要有預防國家安全受影響的意識,以維護國家安全利益為基礎。社會明白監督數字貨幣細節複雜,譬如金管局會認為數字資產不屬金融體系,管不了,海關會認為加密貨幣不屬商品說明條例範圍,證監只能執行證券法例或反洗黑錢法例去審核交易事宜。在國際上,具公認權威的參考不多,目前是依據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的指引。然而迎難而上,正是香港社會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必經階段,新加坡同樣正遇到監督虛擬資產問題,新加坡採用的策略是由政府徵集專家,研究設計一系列程序,只容許在程序規矩內交易,才准予入場,他山之石,當局值得參考。
數字資產在創科新時代下,毋庸置疑是爭議產物之一,特區政府對數字資產的監管,自然要亦步亦趨,張弛有道,完善法規不容落伍,制定監管同時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並能為國家安全負責,兩者相輔相成。大家有信心港府會統籌各相關機構,盡快研究全盤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