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與特區政府商討後,今天(22日)向轄下所有體育總會發放《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以確保國歌和區旗獲得應有尊重,相關指引即日起生效。
指引規定,所有體育總會須熟悉載於特區政府總部禮賓處網頁有關使用國歌和區旗的條例/指引,並確保國歌和區旗在完全符合這些條例/指引下使用;港協暨奧委會將向各體育總會提供附有正確國歌和區旗的工具包,由體育總會指派的領隊帶備出席國際賽事,交予主辦機構使用;以及運動員和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如發現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出錯,須以「T」字手勢向主辦機構示意反對,要求暫停活動並立即更正。
此外,港協暨奧委會將於24日為轄下體育總會舉行簡報會,向體育總會的委員及工作人員說明指引的相關內容和措施,日後港協暨奧委會將每年舉行至少一次同類簡報會,提醒各體育總會成員相關事宜的重要性。(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