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通告,對深圳早晚高峰期間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在全市範圍行駛路線和區域進行調整。
據通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間(臘月初十至正月十五),暫停執行限外措施,期間允許所有非深圳號牌小型載客汽車在深圳全市全時段通行。2月6日起,恢復原定限外措施。
此外,深圳節假日期間均暫停「限外」,而元旦假期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因此深圳從2022年12月31日開始暫停「限外」。(深圳特區報記者 解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