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過去兩日(1月7日和8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3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檢獲約1.1萬粒和約1000毫升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60萬元。
首宗案件中,海關人員1月7日在機場檢查一件從印度到港的寄艙行李時,檢獲約2000粒和約1000毫升懷疑受管制藥物。
翌日,海關再偵破第二和第三宗案件。海關人員在機場替兩名從泰國入境香港的男旅客清關時,於二人的手提行李中檢獲共約9000粒懷疑受管制藥物,遂把他們拘捕,其年齡分別為27歲和40歲。
上述三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強調,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此外,任何人在沒有有效許可證下進口或出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