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涉詐騙選舉開支 前立會候選人曾錦榮月底判刑一名2020年立法會選舉社會福利界候選人曾錦榮,他被指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及企圖欺詐選舉開支2.4萬元,遭控告1項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1項企圖欺詐罪。他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必須判監,押後至月底判刑,期間曾錦榮需要還押。
28歲的曾錦榮,被指在2020年向選舉事務處遞交選舉開支申報書,聲稱以2.4萬元聘請3名選舉助理,並附上合約及薪金收據,但3人都沒有協助曾錦榮競選和收取薪金,其中1人不認識被告,另外2人則因為其他原因在文件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