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條例,倡「大型維修工程」須有5%或200名業主親身投票表決,門檻較以往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10日)表示,修訂主要是為了令業主容易遵從,並提供業主對大型維修工程的關注。而在打擊圍標方面,建議已就未有妥善儲存會議紀錄及文件等問題加強制裁,反 有指政府打擊圍標力度不足並不正確。
麥美娟指出,一條法例要適用於各類型樓宇有一定困難,政府遞交建議前已向各界諮詢,吸納業界、議會及政黨的意見。
麥美娟續指,過去有業主立案法團在大型維修工程或開業主大會時出現混亂,她指民政處關注事件,會就個案舉行內部會議,適時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不會「有權不用」,或對樓宇管理的混亂情況坐視不理,過往亦已就懷疑「圍標」的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