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20日)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致辭時表示,所有律師,特別是資深大律師,都有責任捍衞香港法治,令法治不被削弱,亦有責任發言維護香港的法律制度,包括司法獨立,並挺身抵禦任何試圖干預法官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行為。
張舉能指出,在「一國兩制」的安排下,資深大律師伴隨香港普通法傳統存留至今,大律師與事務律師維持專業分工,使當事人得以獲取獨立的法律意見和代表,而「不可拒聘原則」確保人人都可得到法律代表,即使案件為公眾輿論所非議。
張舉能續指,自1997年以來,資深大律師的成員一直履行各種重要公職,並出任不同法定機構的主席和委員。由此可見,資深大律師不僅因其提供的法律服務而為人們所殷求,社會對資深大律師的地位亦甚為看重。資深大律師既是質素,亦是信譽的標誌。更重要的是,這同時彰示各資深大律師所參與的公共服務對香港意義深重。
張舉能說,資深大律師的榮銜不僅是專業非凡、守誠持正的獨立明證,其伴隨的重任更包含引領獨立的大律師行列及秉持所有優良質素,包括維護法治、秉行公義、嚴守專業行為、紀律和操守的至高標準,以及保障所有人於法庭上皆享有法律代表的權利。大眾對獲此殊榮的人寄望甚殷——尤其期望作為大律師行列領導者的資深大律師能夠回饋業界和社會。希望你們將一如前人,卓越地履行這項義務。
今年有4人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包括謝志浩、陳浩淇、呂世杰和錢孝良。(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