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在中午12時30分,取消黃色工作暑熱警告。
黃色工作暑熱警告在上午10時30分發出,維持2小時,是勞工處連續第3日發出警告,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僱主應參照勞工處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採取所需的防暑措施,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