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資訊科技公司前人力資源部主管,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向3名求職者索賄,以助對方取得較高月薪。
陳鎮波,35歲,毅進科技有限公司(毅進)前經理,承認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另外兩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葉啓亮將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為資訊科技公司毅進的人力資源部主管。他於2020年8月至11月期間接見3名求職者,涉及工程師及客戶服務員兩個職位。被告向該3名求職者表示,可以協助他們向毅進取得較高月薪,並向他們分別索取500元、3000元及一筆沒指明金額的賄款,但遭3人拒絕。而毅進不容許其員工向求職者索取或收受利益,作為協助求職者向毅進取得較高月薪的報酬。(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