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女子早前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今年3月被國安處拘捕。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國安處今日(15日)正式落案起訴該名女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案件將於明日(16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處於今年3月8日在秀茂坪區拘捕該名女子。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在其個人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包括一些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及鼓吹「港獨」等字句。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該名女子3月被捕時,國安處曾以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將她拘捕。